办法规定,参保人员无论是从新农保或城居保转入职保,还是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都将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随同转移。对此,人社部表示,规定将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包括政府补贴部分)予以转移,有利于最大限度保障参保人员权益。
记者了解到,此次办法同时明确表示,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的衔接转换,参保人需达到法定年龄时,在确定养老保险待遇之前的最后时点实施转移衔接,而不是采取“随走随转”的实时衔接方式。人社部表示,统一在最后确定养老保险待遇之前的时点办理衔接手续,有利于简化程序,维护参保人员权益,也降低了社会管理成本。
而新农保和城居保的制度设计是一样的,采取“随走随转”的实时衔接方式。
转换补偿:重复参保缴费将退还本人
记者了解到,由于目前缺乏衔接转换,且参保信息系统尚未实现互通联网,目前我国重复参保现象较多。国家审计署今年8月的社保审计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底,我国有112.42万人重复参加三类养老保险,9.27万人重复领取养老金6845.29万元。
对于此类人群,办法第八条规定,参保人员若在同一年度内重复参加职保和新农保或城居保的,其重复时段(按月计算,下同)只计算职保缴费年限,清退新农保或城居保重复时段缴费,并将新农保或城居保重复时段相应个人缴费(含集体补助)金额退还本人。
对于转移个人缴费和退个人缴费的条件区别,广州市人社局养老处处长李程解释,重复参保的个人账户退,不重复参保的个人账户转,“像一个16岁的学生,他首先参加了城居保,到工作年龄要参加职保,他16岁到工作年龄间的个人账户,将转留到最终核定领取待遇时的个人账户。”他说,而退是指同时参加了职保和新农保或城居保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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