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5日,广州市限购政策出炉,规定非常住的外地家庭(不能提供在本市一年以上的纳税证明和社保证明)以及未满18岁的人士不可以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境外机构和个人住房严格按照住建部等部门2006年171号文有关的政策执行。但在实际操作层面,常可以通过补办纳税证明等方式获得购房资格。
去年7月,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就曾传出公开叫停俗称“A4纸”的补缴税单。外地人在天河、海珠、越秀、荔湾、白云、黄埔等中心六区购房必须要到税务局开具正规的完税证明。
从去年11月开始,在广州市购房的外地户籍人群购房提交的税单需经过税务部门的复核。
据中介行与按揭公司反映,由于大部分税单复核速度极慢,且补交税单复核通过率极低,这一措施使得花几千元买一份虚假补缴税单的骗购行为得到有效抑制。但为了帮没有资格购房的外地户籍人群“创造”条件购房,补缴社保的“新招”随之出现,全套办理下来,费用超过万元,较之以前费用翻番。
本次限制补缴社保后,意味着没有购房资格的外地户籍人群已经没有任何“空子”可钻,完全无法购置广州市内六区及番禺区的物业。
分析人士称,本次限购升级可以视作广州对“新国五条”的回应,楼市调控暂时从严是大势所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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