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意见》,山东省将建立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基金实行市级统筹,由各市统收统支、统一管理。暂不具备基金统收统支条件的市,可先建立市级调剂金制度,创造条件尽快向市级统收统支过渡。2015年全省基本实现市级统筹;到2017年年底,全部实现基金市级统收统支。基金实行市级统筹后,基金安全性增加,城乡差距逐步缩小,居民享受待遇更加公平。《意见》规定,在省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国家规定的其他人员,可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年缴费制度。各市统一确定个人缴费档次,具备条件的可采取一档缴费方式;暂不具备条件的可采取多档缴费方式,缴费档次原则上不超过3档,并逐步向1档过渡。打破城乡居民身份限制,允许居民自愿选择缴费档次。
省、市、县级财政要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政府补助纳入年度预算安排,并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到位。2014年,各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筹资标准不低于400元,其中政府补助不低于320元;2015年,最低筹资标准不低于450元,其中政府补助不低于360元。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收入状况、医疗消费需求等情况,适时调整政府补助和缴费标准。
了解到,目前青岛居民医保是按人员不同分类缴费。新农合都是一个标准,但新农合的缴费,各区市都是不同的,四市是同一个标准,开发区、崂山区和城阳区,执行各自不同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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