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已于今年1月1日启动4825人次已享受政策
记者了解到,大病保险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由中标商业保险机构负责承办,形成政府、个人和保险机构共同分担大病风险的机制。为建立医疗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按照规定,商业保险机构当年实际净赔付率低于90%时,下一年度原则上不得上调筹资标准;当年实际净赔付率达到90%及以上且合同约定内容有所调整时,方可调整下一年度筹资标准,下一年度筹资标准上调幅度不超过20%,合作期限内累计上调幅度不超过40%,确需超过上限的,需重新公开招标确定大病保险承办机构,重新签署保险合同。
此外,在建立起大病保险制度后,各地要将协议签订情况,以及大病保险的筹资标准、起付标准、具体支付比例、净赔付率、支付流程、结算效率等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省医保局 也设立了公开举报电话:86523100,畅通社会监督渠道。
同时,记者还了解到,我市已于今年1月1日启动了该政策,截至4月中旬,参保人数为618.75万人,筹资金额1.6亿元,全市已有4825人(次)享受了大病保险的报销,赔偿金额为1957万元,最高一笔为14万元。
除成都外,目前雅安、泸州也已经制定了新政,加上去年试点的8个市、州,我省已有11个市、州开始行动起来。(文章来源:成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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