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最初的15万元提高到现在职工40万元、城乡居民35万元,目前,在一个社保年度内,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综合保障水平分别达到50万元和45万元。
保障范围也覆盖所有疾病,只要在一个社保年度内,门诊、住院累计发生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都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避免了参保人员因限定病种而发生高额医疗费用得不到报销的问题,确保每一位大病患者都能公平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目前,厦门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的需求在不断增长,尤其是重症患者,据统计,厦门进入大病保险参保人数已达259万人,截至2014年4月份,在省内异地就医的大病保险患者达261次,涉及报销金额达653万。
即时结算零现金
多年来,参加厦门大病保险的参保人,在省内异地就诊时一直按照先行报备申请、垫付现金、之后回厦报销的传统作业模式。
7月1日起,厦门参保人员在福建省内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异地就医时,将实现大病保险费用即时结算。服务对象为厦门大病保险参保患者。服务范围为:在省内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发生医疗费用超过统筹基金封顶线的部分。
实现大病保险省内即时结算后,参保人直接在异地就诊机构刷卡结算,患者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用。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