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让非法中介有了可乘之机,“挂靠”企业在劳动合同、工资表等材料都很齐全的情况下,社保部门审核难度较大。一纸“限购令”成为外地家庭在苏购房的门槛,打法律擦边球代办社保也随之成为一些不法分子的敛财手段。
据法官介绍;为规避责任追究,已经出现了专门为代办社保而注册的公司,这类公司往往是“昙花一现”。
本案中4名外地人员“挂靠”的一家家政服务部,成立于今年7月18日,为“员工”补缴2012年6月1日至2013年5月30日的社保后,于当月31日注销登记,其“寿命”仅有13天,“骗保”意图不言而喻。
发现此种情况后,吴中法院立即向苏州市社保部门发出了司法建议,希望能够予以规范。
社保部门收悉后非常重视,4日正式函复法院,表示将提高用人单位办理补缴手续时的审查力度,要求用人单位必须提供补缴对应年度职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及相关原始材料。
将网上申报程序中劳动合同可以“补签一年,自动补缴一年”的期限修改为6个月,依法督促用人单位按时、足额、规范地为参保职工办理社保缴费手续。
法官解释:这种“挂靠”行为有很大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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