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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报销启动 “二次报销”不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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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了减轻重特大疾病患者医疗负担,北京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支付”,门诊和住院费用都纳入大病医保的报销范围累计计算,起付线以上累加5万元以内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基金报销50%
  《通知》明确了大病医保的报销比例,考虑到城镇居民参保者多是老人、孩子,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所以大病保险报销按照上不封顶的原则设计,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支付”,门诊和住院费用都纳入大病医保的报销范围累计计算,起付线以上累加5万元以内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基金报销50%;超过5万元以上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基金报销60%,不设封顶线。

  每年4月再次报销费用将打入参保存折

  为方便参保者,《通知》明确大病医保患者再次报销医药费时,不用自己申报,由全市医保、社保经办机构通过医保信息系统,自动审核办理,符合大病保险报销条件的参保者只需要等经办机构的通知即可。

  据介绍,今后各区县医保经办机构将于每年2月15日开始对上一年度大病保险费用进行审核、信息比对、医疗救助扣减等工作,并于3月15日前将享受大病保险待遇人员的支付通知单传递到区县社保经办机构。4月,由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向参保人支付大病保险报销费用。大病报销费用将打入参保人缴费扣款的银行存折中。

  对于部分没有缴费存折的参保人,社保经办机构将把报销费用打到参保人户籍所在地社保所,并由社保所通知参保人及时领取。领取时要携带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社会保障卡。

  参保居民需社区首诊、持卡就医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提示参保居民,大病医保依据医保信息系统数据进行报销,就医时请参保居民一定要持卡就医,以确保就医报销数据完整,报销费用准确。同时,参保居民要坚持社区首诊制度,合理就医。在社保卡丢失补换期间,参保居民需留好就医单据,手工报销时,医疗费用也将通过信息系统上传。

  去年2400名城镇大病患者将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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