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公布首府2014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今年基数与去年不同,6月份,参保人员按新标准缴费的同时,还需补缴前5个月的差额。
本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按照上一年度自治区城镇单位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计算的。2013年,自治区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5798元,月平均工资3817元。
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今年缴费基数比往年多了一个最低档,即除了上年度自治区城镇单位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100%、60%,多了一个50%的标准。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统一按3962元作为缴费基数,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按5%的缴费费率缴纳,已退休人员按4%,大额医疗补助金按0.5%。
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个体、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若想变更缴费标准,比如以前是按低标准缴费,今年想按高标准缴费,需在6月20日之前(节假日除外)到居住地社区或缴费所在区(县)社保分局申报变更。不做变更的,无需办理申报手续。
参保单位职工今年的缴费基数,由所在单位根据职工本人2013年度(1-12月份)的工资性收入申报。
个体、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19.81元
乌鲁木齐市参保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根据个人情况,今年参保月最低缴费19.81元,最高981.31元。
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选择同时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也可选择只参加其中一项。根据个人参保情况,经计算,6月份,参保个体、灵活就业人员最高需在自己的缴费银行卡上存2810.91元,最低28.4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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