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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肿瘤患者医保报销可达30万 囊括非京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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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昨天,市人社局宣布提高恶性肿瘤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从本月起,16种恶性肿瘤放化疗常用的辅助性治疗药品,由原来的按普通门诊待遇报销调整为按门诊特殊病待遇报销,药品报销比例及额度大幅提高。
  同时,从普通门诊报销比例调整为按照住院治疗的报销比例,也使报销比例大幅度提升。以享受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为例,患者放化疗期间在三级医院门诊使用“羟考酮”、“吗啡”等镇痛药发生费用10000元,按以往普通门诊报销,个人需支付4260元(含起付线),负担比例为43%。而新政策实施后,个人仅需支付2605元(含起付线),负担比例降到了26%,比原先少花近一半的钱。

  >>享受范围

  职工医保非京籍与京籍报销相同

  据市人社局介绍,此次调整后享受实惠的人群为在京参加医保的所有人员,职工医疗保险中的非京籍与京籍参保者报销比例相同。

  同时,市人社局还透露,下一步还将陆续出台对肾透析、白血病、血友病等重大疾病设立补充保险、进行二次报销等政策。

  □申报流程

  1.提出“特殊病种”申请

  病情涉及患恶性肿瘤需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功能不全需长期肾透析治疗、肾移植术后需长期服用抗排异药治疗、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的参保人员。

  2.确定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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