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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肿瘤患者医保报销可达30万 囊括非京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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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昨天,市人社局宣布提高恶性肿瘤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从本月起,16种恶性肿瘤放化疗常用的辅助性治疗药品,由原来的按普通门诊待遇报销调整为按门诊特殊病待遇报销,药品报销比例及额度大幅提高。
  可在本人选定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或专科、中医定点医疗机构中,确定一家作为“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异地安置或长期派驻外地工作的患“特殊病种”的参保人员可在个人选择的两家当地医疗机构中选择。

  3.申领特殊病例审批单

  参保人员持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特殊病种诊断证明”,到自己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领取“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单”。医院填写“审批单”,医师签字后,加盖定点医疗机构印章。

  4.办理特殊病例审批单

  用人单位在“审批单”中填写意见,加盖印章。参保人员携带社保卡及“审批单”,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特殊病种”审批手续。批准后,参保人员将“审批单”交到个人选定的“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办公室。

  □报销药品

  ◎芬太尼(注射剂贴剂)

  ◎吗啡(口服常释剂型缓释控释剂型注射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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