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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保政策调整过渡期 城镇居民今起可参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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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从明年1月1日起广州将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而在今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4个月的过渡期,城镇居民如何参保、如何享受医保待遇呢?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根据广州市城镇居民医保过渡期有关政策,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今日起可以正式参保缴费了。
  另外,对于在校学生,医保费将于9月1日开学后,由所在学校统一代扣代缴,学生家长无需到街道以个人名义为其参保,其医保待遇也可以从9月份起享受,这一点家长不用担心。

  特别提醒

  新生儿出生3个月内参保其发生的医疗费用可追溯

  对于新生儿参保问题,市医保局还专门介绍,只要家长在新生儿出生后3个月内及时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新生儿有关医保待遇可以通过零星报销的方式进行追溯。但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如新生儿从出生到办理参保登记时跨2013居民医保年度和2014年过渡期的,须足额缴纳2013居民医保年度和2014年过渡期的医保费后,方能按规定享受从出生开启的医保待遇。

  另外,何继明还介绍,续保人员无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只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手续即可。但对于连续2年未缴交居民医保费的人员,则需重新办理。

  词典

  过渡期:从明年1月1日起,广州城乡居民医保将正式并轨。根据前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印发的《关于明确2014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过渡期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将城乡居民医保年度由现在的每年9月1日计算,改为从当年1月1日至当年12月31日,这就产生了4个月的过渡期,时间为从今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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