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解决农村医疗人才缺乏的长效机制。人才问题是制约农村卫生服务质量提高的一个重要因素。农民看病最讲究实惠,最大的愿望是就医方便、少花钱、治好病。然而,这种要求与现实条件下所能提供的服务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关键是缺乏能够为农民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技术人员。2003年底,全国乡镇卫生院拥有卫生技术人员90.6万人,其中大学本科学历的占1.6%,大专学历的占17.1%,中专学历的占59.5%,高中及以下学历的占21.8%.大专以上学历的卫生技术人员又主要集中在交通便利、经济相对发达、医疗条件较好的中心乡镇卫生院,而面向最广大农民群众的一般乡镇卫生院高学历人才很少。由于农村条件的限制,城乡差别的影响,靠分配、派遣的方式已不可能解决农村人才缺乏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国家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试图吸引高素质卫生人才向农村流动,如“三定”政策、城市支援农村的政策、城市医生职称晋升前必须到农村服务半年或一年的政策、高等医学院毕业生到农村服务提前转正定级提高工资的政策等。
政府政策要向农村倾斜。对农村具体情况要作具体分析,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并进行保险立法。只有用专门的法律法规保障农村的合作医疗制度,农村的医疗保障才能走上正轨。有了法律制度的保障,合作医疗的性质才能准确地确定下来,其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作用才能定位。农村医疗保险立法必须符合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状况和农民需要,如果不能切实减轻农民医疗负担,以强制为原则,必然会引起农民反感。国家必须克服保障资金来源不足等困难,大力发展经济,从基层抓起,以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农村医疗保险的合理落实,真正做到为农民谋福利。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