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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医疗保险两年内有效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3月1日,《珠海市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下称《办法》)正式实施。
  据了解,补充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与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对接,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对参保人可报销的费用在同一信息平台计算完成,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时只需支付个人应负担部分。

  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补充医疗保险报销为两年。本月起,位于香洲区红山路245号(西藏大厦后)的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一楼的办事窗口,已经开始登记可享受补充医疗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基本资料,并打印书面回执给参保人。待确定补充医疗保险承办机构后,争取尽快将补充医疗保险待遇发放给参保人。

  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提醒,符合补充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条件的参保人,及时到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登记相关资料。参保人同时保存好相关医疗单据。

  ■政策细则

  ●经补充医疗保险补偿后,符合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目录范围的医疗费用,职工医疗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可享受的最高支付限额均增加20万元,分别达到50万元、40万元。职工医疗保险实际报销比例最高达94.8%,居民医疗保险实际报销比例最高达81%。

  在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的基础上,对原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未报销的部分进行再报销。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在社保年度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累计自付1万元以上的部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累计自付2万元以上的部分,由补充医保资金报销70%。

  首次对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目录以外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参保人因患特定重大疾病社保年度内使用治疗性自费项目累计在3万元以上、15万元以内(含15万元)的医疗费用,由补充医疗保险资金支付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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