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口迁入、移入、变入、分户、并户、恢复等户籍变更事务;
(二)机动车驾驶证相关事务;
(三)因私护照相关事务;
(四)其他持卡可以办理的公安户籍、证照事务。
持卡人持社会保障卡可以办理以下民政事务:
(一)与他人确立或者解除夫妻关系;
(二)社会救助相关事务;
(三)优待抚恤相关事务;
(四)其他持卡可以办理的民政事务。
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及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从事自由职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持卡人,持社会保障卡可以办理以下医疗保险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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