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在定点零售药店配药或者购药;
(三)有关医疗费用的零星报销;
(四)基本医疗保险监督检查事务;
(五)其他持卡可以办理的医疗保险事务。
缴存本市住房公积金的持卡人,持社会保障卡可以办理以下住房公积金事务: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
(三)其他持卡可以办理的住房公积金事务。
以上内容来自《上海市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如有疑问,可向上海社保局咨询!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