势在必行
本刊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内地很多城市为了解职工医保燃眉之急,也采取了一些应急措施。如加大财政预算并确保职工医保配套资金足额到位、提高医保基金征缴基数并努力实现“应缴尽缴”等措施,但由于扩大参保规模潜力有限、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属于“杯水车薪”,效果有限。还有一些地方,更采取切块包干乃至强制打折付费等办法来减少医疗费用支出,客观上容易损害医院和参保人员利益,“副作用”非常明显。
一些多年来从事“新医改”操作的干部和专家认为,针对部分职工医保“沉陷区”面临的困难,除了医保管理机构和地方政府通力协作扩大参保规模、强化基金征缴、规范待遇标准和加强基金管理,还亟待国家采取如下措施定向“救急”并探索政策“解套”:
其一,对特殊地区采取政策性扶持措施。目前,类似洪江等地职工医保基金巨大缺口多属历史遗留下的沉重包袱,基层和地方财力根本无力负担。作为过渡性措施,相关地方建议国家应该给予临时性救助,以化解社会不稳定因素。
其二,提高医保统筹层次。现在,我国以区县为单位的统筹单位很容易在参保人员结构失衡的地区产生严重亏空。为此,应该将区县统筹提高到地市统筹,在有条件的地方应该试点推进省级统筹。这样不仅能缩小地区差距,还能更好利用医保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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