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前检查费报销1200元门诊规定病种增加至30种报销比例提高10%
阅读提示明年,郑州市城镇职工每年住院医疗费最高可报销32万,限额提高8万元;参保职工生育前,只要连续缴费满9个月,就可定额报销产前检查费……昨天,郑州市人社局传来好消息,明年1月1日起,郑州市的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标准将提高。
其中值得一提的是,郑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增至30种,跟省直医保门诊规定病种一致,这意味着郑州全市医保“同城同待遇”的步伐进一步推进。
【通知】
明年1月1日起,郑州市基本医保和生育保险实现“三提高”
昨天上午,大河报记者从郑州市人社局获悉,近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关于调整郑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生育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此文件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开始对郑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有关待遇进行调整。据了解,明年实施的待遇调整政策,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提高”上。
城镇职工住院最高报销32万
根据通知,郑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由6万元调整为8万元;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由110元调整为130元,最高赔付限额也由18万元调整为24万元。据此,政策调整后,郑州市城镇职工每年住院医疗费报销最高限额,由原来的24万元提高到32万元。
另外,通知中还明确,在职职工在三类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也有所调整,由85%提高到88%。
这一调整,对正准备在河南省人民医院做手术的小陈来说是个好消息。2012年,小陈参加郑州市职工医保,因为鼻中隔偏曲严重,她准备近期做个矫正手术。“手术费大概得2万块钱,如果等到明年元旦以后再做,就能多报销一些钱。”小陈琢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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