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流程
先个人垫付再到医保科结算
在门(急)诊急危重疾病抢救怎么报销呢?首先还是要个人先行垫付,然后再把抢救记录、留观病志、药品及诊疗项目明细、医疗费用收据复印件等票据送到沈阳市急救中心或者医院医保科,经确认符合政策,便可以进行报销。
医保报销有以下情况(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
1.在急救车上紧急救治的,先由个人垫付,救治终结后由参保人员或代办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沈阳市急救中心医保科结算;
2.在定点医疗机构门(急)诊抢救的,先由个人垫付,救治终结后由参保人员或代办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救治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办)结算;
3.在非定点医疗机构门(急)诊抢救,先由个人垫付,于救治终结后由参保人员或代办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或所属分局审核结算。
定点医疗机构垫付的参保人员因患危急重症门(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由沈阳市社保局按规定结算。
参保人员因急危重症门(急)诊抢救留观需转住院的,但由于留观医院住院床位紧张,其留观时间超过72小时的,医保科(办)应备案并注明原因。在病情允许情况下,留观医院应主动协助参保人员联系其它有治疗该疾病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转院治疗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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