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慢性病人员及时享受全额补助待遇,新政策规定,慢性病补助金额发放时间由原来的每年分2次充值改为年初1次性全额充值。这意味着从2015年起,慢性病人员将在年初一次性得到全年补助金额。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再次提高:
新政策发布之日起,凡在市内三级医院住院治疗的城镇居民,第一年参保的,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原来的50%提高为53%;第二年连续参保的,由原来的55%提高为58%;连续参保三年以上的,由原来的60%提高为63%。
在市内二级医院住院治疗的城镇居民,第一年参保的,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原来的60%提高为63%;第二年连续参保的,由原来的65%提高为68%;连续参保三年以上的,由原来的70%提高为73%。
据了解,政策调整后,每年城镇居民医保基金将增加支出680万元,住院患者的保障水平将得到有效提高,制度的吸引力将进一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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