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未满15年,可否一次性买够?到外地工作,如何转移社保关系,社保资金如何计算?本期“社保热线”邀请了市社保局副局长潘智勇,针对市民关心的上述热点问题进行解答。
退休时参保未满15年可申请继续缴费,符合条件者可一次性趸缴。
潘智勇介绍,参保人达到退休年龄但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申请参照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费基、费率继续缴费至满15年。其中外省户籍参保人按照国发【2009】66号文规定确定我省为待遇领取地的,在最后参保地按规定继续缴费;本省户籍参保人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继续缴费,如果在最后参保地连续缴费满5年的,可选择在最后参保地继续缴费。继续缴费地一经确定不再改变。
至于是一次性趸缴还是按月继续缴费,则视参保人的户籍、年龄、参保年限等情况而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选择申请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1)如社保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15年;(2)本省户籍男满65周岁、女满60周岁;(3)本省户籍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并按月继续缴费时间累计1年及以上。
到外地工作,如何转移社保关系?
潘智勇介绍,如果男性参保人满50周岁,女性参保人满40周岁的,不用立即办转移,等到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再将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转到待遇领取地。如果男性参保人不满50周岁,女性参保人不满40周岁,到外地就业参保的,可将佛山的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转移到新就业地。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