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因急症不能赴指定医疗单位就诊,在就近医疗单位(国家、集体)就诊的医药费(限急诊本次)。报销医药费时需附急诊诊断证明和药品处方。
三、根据分级分工医疗原则,经指定医疗单位转诊到上级医疗单位就诊的医药费。
四、离休、退休人员凭“就近医疗证”到所指定的医疗单位就诊的医药费。
五、因公外出或假期探亲临时患病,在当地就近的一个医疗单位(国家、集体)就诊或确属病情需要并取得转诊证明到其他医疗单位就诊的医药费。报销医药费时需附诊断证明和药品处方。
六、因手术或危重病住院治疗后恢复期,需进行短期疗养或康复医疗的,经原治疗单位提出建议,并填写病情摘要,所在单位同意,经公费医疗主管部门批准的医药费。
七、因原治疗单位没有的药品必须外购(指到国家医药商店或其他医疗单位)并附有医院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外购证明和处方的药品费。
八、根据规定经公费医疗主管部门批准转外地医疗单位治疗的医药费。
九、计划生育手术的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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