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制度实施时,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2015年之前,未参保或未连续缴费的,可以补缴;2015年之后,必须连续参保缴费。有断保年限的,相应延迟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应延长缴费至15年。
每月领取的养老金是如何计算的?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是由个人帐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对于连续缴费超过15年的城乡居民,从第16年起,每超过1年,基础养老金加发1%。个人帐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帐户的个人缴费余额可依法继承,并可享受一次性丧葬补助金。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流程有哪些?
本人携身份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经办机构登记;乡镇经办机构将参保人的个人信息录入系统;县经办机构将参保人信息传入省系统;省系统将信息传入承办银行;银行发制存折;本人拿到存折后,即可到银行进行缴费。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领取待遇程序有哪些?
本人携身份证、缴费存折和一寸照片二张到乡镇经办机构填写待遇审批表;乡镇经办机构初审后上报信息;县经办机构复核后,上报省系统;省系统核对后,即可领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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