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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新政:3月1日起取消医保门诊规定病种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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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月26日上午,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副局长陈学静做客沈阳日报,接听“民生连线”栏目热线电话时透露沈阳医保新政:3月1日起取消医保门诊规定病种证。
  参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和意外伤害门诊医疗费用由个人承担起付标准每月20元(其中在校大学生不缴纳统筹基金起付标准)。起付标准以上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5%。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基金月最高支付限额为80元。

  参保人员门诊统筹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每年都可以重新选择,一经确认,一个自然年度内不得变更。

  急危重症门(急)诊抢救医疗费用可报销参保人员发病时有医疗保险待遇,在急诊抢救死亡或者住院,病情符合《关于扩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急危重症门(急)诊抢救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通知》的要求,在抢救结束后即可在发生抢救费用的定点医院报销门(急)诊抢救费用。如参保人员抢救后死亡,家属未及时报销门(急)诊抢救费用,参保人员退保后,家属仍需到参保人员发生费用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办)报销急诊抢救费用,由定点医构负责为参保人员办理死亡退保参保人员的解卡封锁手续(网上解锁或到医保局手工解锁),解卡封锁后即时为死亡退保参保人员报销门(急)诊抢救费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自付30%;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统筹基金支付60%、个人自付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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