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社会关注的《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以下简称“重疾商业险”)即将出台实施。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以下简称“深圳市社保局”)公布的消息称,该制度覆盖所有参保人,近1158万医保参保人将受益;采取自愿参保,其中基本医保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余额已达深圳市社会平均工资的60%以上的,可以用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参保;待遇覆盖医保目录内药品以及自费药品,其中一个参保年度内目录内药品最高可支付15万元,自费药品中部分针对肿瘤治疗的靶向药支付不设封顶线,重疾商业险报销比例为70%。
解读:6类参保人保费资金渠道各有不同
此次出台的办法规定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重疾商业险”以自愿参加为原则,覆盖所有参保人,覆盖所有参保人,不同类别的参保人参加重疾商业险的区别仅在于其保费资金来源有所不同:
第一类为本市户籍的低保群体、孤儿、优抚对象,由民政福彩基金为其参保;
第二类为本市户籍重度残疾居民,由残疾人保障金为其参保;
第三类为基本医保一档参保人,其个人账户余额已达我市社会平均工资的60%以上的(目前为3131元),可以用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参保,从个人账户中划扣;
第四类为基本医保一档参保人(原综合医保参保人),其个人账户余额未达到我市社会平均工资的60%以上的,可本人自愿付费参保;
第五类为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参保人(原住院医保、少儿医保参保人),没有医保个人账户的,可本人自愿付费参保。
第六类为基本医疗保险三档参保人(原农民工医保参保人),没有医保个人账户的,可本人自愿付费参保。
据市社保局统计,目前我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共近1158万人,其中医保一档参保人近337万,二档参保人约410万,三档参保人约411万。
部分肿瘤靶向药“上不封顶”
Q:参加重疾商业险之后,将享受哪些待遇?目前一些重疾比如肿瘤的治疗中有一些昂贵的自费药,是否可以用重疾商业险报销?
A:重疾商业险主要保障两个方面的费用。
保障一:参保人住院时发生的医保目录范围内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万元的以上的部分,由重疾商业险资金支付70%,一个参保年度内支付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
政策:目前深圳的政策规定,参保人发生的住院药品费用,属于医保目录范围的,退休人员按95%、其他人员按90%的比例记账,也就是说退休人员要自付5%,其他参保人要自付10%。假如一名未退休参保人在一个参保年度内发生了30万元医保目录内的医疗费,医保支付27万元,他个人要自付3万元,参加重疾商业险之后,还可以再报销1.4万元。
保障二:参保人患重特大疾病时使用自费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品时,由重疾商业险资金报销70%。重疾商业险的报销比例已超出国家及广东省的大病保险的报销比例。
政策:目前考虑把在临床上比较普遍使用的治疗肿瘤的一些靶向药纳入。这些药目前属于自费药,纳入重疾商业险后报销上不封顶,届时将大大减轻患者经济负担。自费药品目录范围由市社会保险机构和重疾商业险承办机构共同确定并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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