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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策出台 深圳医保卡看病更省钱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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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备受社会关注的《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以下简称“重疾商业险”)即将出台实施。此次出台的办法规定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重疾商业险”以自愿参加为原则,覆盖所有参保人,覆盖所有参保人,不同类别的参保人参加重疾商业险的区别仅在于其保费资金来源有所不同:

  建立使参保人获益机制

  Q:目前暂时不适合纳入医保目录的药品怎么办?

  A:这些药品将通过商业险给予解决,待运营使用成熟后,再将其逐步纳入医保目录范围。

  通过建立重疾商业险,可以促进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之间形成良性互动和循环,建立使参保人受益机制。对目前暂时不适合纳入医保目录的药品,通过商业险给予解决,待这些药品运营使用成熟后,再将其逐步纳入医保目录范围,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再开发新的药品目录,保障参保人新的医疗需求。

  此外,商业保险机构的净利润率按国家及广东省的相关规定定在一定比例,多出来的资金则转入下一年,次年可降低保费或提高待遇。

  声音:

  “国家及广东省要求各地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采取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的方式,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目前深圳在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还建立了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总体待遇较高,已基本达到并超过国家规定的大病保险的要求。但仍存在部分参保人患大病后,由于使用较多医保目录外的自费药品等原因导致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情况。深圳市政府将建立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列为民生实事。”

  ——深圳市社保局副局长黄险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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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医保转移手续

  (1)医疗保险关系转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深圳已参加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或劳务工医疗保险并有缴费记录的参保人员;

  2、在深圳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有余额的参保人员。

  程序

  1、参保人至深圳社保机构打印参保缴费凭证;

  2、参保人将凭证送至转入地社保机构;

  3、转入地社保机构发联系函至深圳社保机构;

  4、深圳社保机构发转移信息表至转入地社保机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有余额的,同时转出基金。

  (2)医疗保险关系转入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异地就业回本市的本市户籍医疗保险参保人;

  2、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我市就业并已按规定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的非深户人员。

  程序

  1、参保人在转出地社保机构取得参保转移凭证;

  2、参保人前往其所属辖区的深圳社保机构申请转入;

  3、深圳社保机构发联系函至转出地社保机构;

  4、转出地社保机构寄信息表至深圳社保机构;

  5、深圳社保机构收到转移信息表并录入,转移手续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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