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理顺救助机制推进一体化
社科院近日发布的《社会保障绿皮书:中国社会保障发展报告》,将城乡一体化的综合型社会救助制度全面实施,列为2015年最值得期待的五项社保改革之一。报告提出,以过去各项社会救助为基础,以2014年国务院颁布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及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性文件为基本依据,社会救助打破了城乡分割格局,建立了民政部门主导的部际协调机制,社会救助领域项目分割、政策分割、资源分割的状态有望自2015年起发生改变,是这一制度走向成熟、定型的重要年份。
专家建议,未来以社会救助经办机构为依托,尽快建立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切实畅通救助申请和受理渠道,优化工作流程,及时受理、转办申请救助事项。同时,要解决社会救助各管理部门内部“碎”的问题,需要采取科学有效的办法,逐步进行整合,努力化“大碎”为“小碎”,化“多片”为“少片”,不断推进内部救助“一体化”。
对于未来社会救助体系改革,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副主任杨立雄认为,应完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各项救助制度的运行机制,改进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瞄准机制、待遇调整的城乡统筹。同时,加强社会救助法治建设,适时出台《社会救助法》和《社会慈善法》。进一步加大扶贫保障力度。完善城乡低保制度,逐步强化服务保障和实物保障功能。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理顺低保与专项救助的关系。加大社会救助财政投入,逐步提升社会救助水平。强化社会救助“救急难、托底线”的兜底功能。他表示:“相对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无论在保障人数、基金支出方面都较小,但是其作用却不可替代。即使在发达国家,社会救助支出仍然占有较高比例,尤其是在经济发展放缓时,陷入贫困的人数增加,社会救助受益人数也会相应增加。”
此外,在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服务领域,仅有政府供给难以满足城乡居民有需要者的全部需求,而慈善事业恰恰是最好的补充。郑功成认为,慈善事业所募集的资源能够弥补政府社会救助资源的不足,慈善组织的服务更可以满足有需要者的个性化需求,这是政府无法做到的。因此,没有慈善事业的配合,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事业的功效会大打折扣。
发布时间:2015-05-0509:02:14
来源:经济参考报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