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明确,原则上通过政府招标选定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业务。
截至目前,大病保险约覆盖8亿人口。长江证券研究所发布报告预测,今年全面实施大病保险制度后,覆盖人口或逼近10亿人,人均缴费水平提升至40元左右,市场空间约为400亿元,将利好医疗信息化企业和参与的商业保险机构。
此次《意见》在业界看来,是继2012年6部门下发《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后,国家在重特大疾病保障与救助机制建设上的又一“力作”,对规范和完善中国大病保险制度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南开大学卫生经济与医疗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朱铭来认为,《意见》在确定大病保险的保障水平时,还提出了两个要求,一是“根据城乡居民收入变化情况,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二是“鼓励地方探索向困难群体适当倾斜的具体办法,努力提高大病保险制度托底保障的精准性”。这是强化大病保险补偿机制的提质增效,将有限的大病保险基金用在真正迫切需要的人群身上。
2009年湛江市实现新农合和城镇居民
医疗保险并轨,建立起城乡居民统一参保的全民
医保体系,实现参保人、政府、医院、保险公司四方联动,探索“城乡一体,市级统筹、商保参与、诊疗规范、大病保险”的医保模式,这便是被业界所称的“湛江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