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1日起,成都开始施行“医保卡家庭成员互用”新政。但记者调查发现,这一新政在一些医院施行时却并不顺畅——
“成都市新推行的医保卡家庭成员门诊费用可互刷政策,怎么有的医院可用,有的医院不行,简直让人犯晕。”一段时间以来,四川日报民情热线及四川在线“问政四川”平台多次接到群众反映称,自6月1日起,成都市调整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范围,将参保人员的家庭成员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纳入其中,但实际上不同的医院却给出了不同的执行结果,有的能互用,有的不能互用,而有的则是有条件互用,令人摸不着头脑。
群众反映是否属实?为什么同一政策却出现多种执行情况?7月初,民情热线记者对此展开深入调查。
现场调查:
同一政策,各家医院呈现不同执行方式
“挂个儿科。”7月6日,在成都市三医院门诊挂号窗口前,成都市民陈先生掏出自己的成都市医保卡,准备为孩子挂个专家号。“对不起,挂号不能刷家庭成员的卡。”窗口工作人员的话让陈先生有点发懵。“新闻上不是说,可以用于门诊费用吗,怎么挂号就不行呢?”陈先生向记者抱怨。
记者走访多家医院后发现,成都医保卡家庭成员互用这一政策,至少出现了三种执行方式:有的能互用,有的不能互用,有的则是有条件互用。
7月6日,民情热线记者走访发现,四川省人民医院、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等,收费窗口均告知目前尚不能使用家人的医保卡。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医保办张主任则表示,他们正在调整系统,预计8月可用。但记者翻阅《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拨标准和支付范围的通知》,发现该政策实施时间为今年6月1日起。7月20日,记者再次走访发现,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已实施这一政策,但省医院依然未推行。21日晚上,民情热线记者来到四川大学华西附二院门诊收费处,张贴的收费需知显示,医保卡只限本人使用。工作人员称,目前还是执行仅限本人的政策。
在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省妇幼保健院、成都市金牛区人民医院,挂号窗口工作人员均表示,挂号时不能用患者家人的卡,但缴纳药费、检查费等诊疗费用时可以用患者家人的卡。金牛区医院则告知,“没有特别限制,你晓得医保卡密码就可以刷。”
此外,在成都市武侯区跳伞塔社区、营门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处,挂号窗口工作人员皆告诉记者,如果要用患者家人的卡,必须从挂号环节开始就使用家人的名字挂号,而不能使用患者自己的名字挂号,但这样一来也会出现使用限制——女性患者如果使用丈夫、爸爸的医保卡,由于性别不同,就无法开具妇科检查和妇科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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