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合肥市人社局获悉,2015-2016年度合肥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工作已经进入尾声。10天后,也就是9月20日,参保登记将正式截止。之后,市民将无法参加该年度的医保,一旦生病、住院,则无法享受到医保报销政策。
新生儿不受该期限限制
根据合肥市相关政策,9月20日前,携带户口簿在户籍所在地的街道社居委或村委会办理,在校学生在所就读的学校办理。逾期不予登记。在校学生、少年儿童及18周岁以下居民(1997年9月30日后出生)缴费标准为30元/人;其他城镇居民缴费标准为120元/人。
不过,新生儿不受该期限限制。对于合肥市居民违反计划生育法规,没有缴纳社会抚养费无法办理户口的新生儿、外国专家随行子女等特殊群体可到该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地址:合肥政务区政务环路88号合肥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楼)。
可享五种待遇
参保人员参保缴费后自今年10月1日至明年9月30日期间,凭医保卡、社会保障卡、身份证(18周岁以下参保人员可凭户口簿,以下简称:有效证件),可享受:住院报销、特殊病门诊、普通门诊、生育费用补助、残疾人装配辅助器具补助等五项待遇。
其中,合肥市今年对住院报销待遇进行了调整。
一级医院住院:
医保范围内费用超过20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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