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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居民医保参保9月20日截止 不登记无法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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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记者从合肥市人社局获悉,2015-2016年度合肥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工作已经进入尾声。10天后,也就是9月20日,参保登记将正式截止。之后,市民将无法参加该年度的医保,一旦生病、住院,则无法享受到医保报销政策。
  二级医院住院:

  医保范围内费用超过40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报销80%;

  三级医院住院:

  医保范围内费用超过60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报销70%;

  异地(转院及异地急诊)住院:

  医保范围内费用超过60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报销50%。

  报销比例调整到50%~80%

  2015~2016年度,合肥市大病保险待遇也做了调整。根据新政策,参保人员因病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其个人承担在政策范围内超起付线2万元以上的部分,可享受大病保险待遇,按照50%-80%比例报销。具体分段比例为:

  【合肥市各报销网点、地址和电话】

  瑶海区:中国人寿合肥市长江东路柜面,地址:长江东路1005号,电话:64695751;

  庐阳区:中国人寿合肥市寿春路柜面,地址:寿春路90号,电话:62637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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