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沙市劳务派遣用工,应在长沙市办理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登记。
与长沙工薪阶层息息相关的《长沙市规范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行为若干规定》将从7月1日起实施。新规对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行为的规范将更加明确、严格。
6月25日,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周柏清就相关热点进行了解读。
不缴或少缴都要罚
周柏清称,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体户,招了工就得给对方缴纳社保,不缴或者少缴,以为可以蒙混过关者,就大错特错了。
《规定》明确,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催缴后10日内没有清缴的,封锁该单位职工除工伤保险以外的社会保险待遇,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参保单位欠费后连续三个月没有缴费行为,经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催缴后10日内没有清缴的,中止该单位在职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并对前期欠费依法采取强制征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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