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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保政策: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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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从本月起,广州市医保新政《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正式实施,“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成为历史名词,统一变更为“职工社会医疗保险”。此外,随着职工重大疾病医疗报销最高限额动态调整机制的建立,参保人2015职工医保年度(7月1日~12月31日)合计的支付限额最高将达到66.8万元。快来看看,医保新政对你的生活有什么影响吧。

  从本月起,广州市医保新政《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正式实施,“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成为历史名词,统一变更为“职工社会医疗保险”。此外,随着职工重大疾病医疗报销最高限额动态调整机制的建立,参保人2015职工医保年度(7月1日~12月31日)合计的支付限额最高将达到66.8万元。快来看看,医保新政对你的生活有什么影响吧。

  变化1:

  全市66万

  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取消

  本次医保新政中,最大变化是取消了现有的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根据新办法,今后广州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将只设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保两大种类,而介于两者之间的66万广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参保人需根据实际情况,在职工、城乡居民两类医保中选择一项参保。

  如果你原本是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人,就需要在今年9月底前考虑转保的问题。其中,今年7月至9月未到地税部门办理险种变更手续的,可以继续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按规定享受原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待遇。从10月份起,对于未办理变更手续的参保人,地税部门将统一变更为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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