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公共卫生水平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公共卫生成为很多市民关心的领域。《意见》指出,我市建立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发展长效经费投入机制,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建立卫生应急储备资金。认真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计生服务项目,到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年人均最低标准提高到60元。健全完善传染病监测系统,提高各类传染病的早期发现、诊断和处置能力,保持传染病防控的平稳态势。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稳定在95%以上。实施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全民健康素养促进长效机制和工作体系。
与此同时,建立全民参保登记制度,到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人均政府最低补助标准提高到470元,人均筹资标准达到600元以上。建立转诊管理制度,全面实现省内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算,积极推进跨省联网即时结算。加快发展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积极开发面向老年人、残疾人等的保险产品。
积极推进药改,公立医院不能二次议价
医改的关键是药改。《意见》指出,我市将对部分传染病治疗药品、急救药品等基本药物以及一些临床必需、企业不常生产的廉价、短缺药品,做好采购、储备、调配等供需衔接工作,确保满足群众基本用药需要。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办法。在省确定入围药品的基础上,市级卫计、医保、价格、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根据入围结果,组织辖区内公立医院与入围企业进行价格谈判,确定采购产品及价格。公立医院不得采购中标目录外的产品,不得与企业进行“二次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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