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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起广清互认养老、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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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如果你曾在广州参保,现在清远工作,但养老、失业保险关系仍在广州没有转回来,那么,好消息来了。从2015年1月1日起,广清两市将互认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参保凭证,以及生育保险缴费年限证明。
  情况二:如果参保人没有带参保等效凭证,只需在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填写《广清参保等效凭证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由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向转出地社保机构获取。

  转出地收到《申请表》后,将在2个工作日反馈信息。如果参保人在转出地缴费历史没有问题,将打印《省内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凭证》、生育保险缴费年限证明,并填写反馈信息,发回转入地审核相关信息,并按照对应险种的规程办理后续业务。

  如果参保人在转出地缴费历史存在问题,参保人将收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的通知。这时,需先办理处理手续,才能重新办理转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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