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程奶奶的孙子肖先生拿着医生开具的出院证明去医院办理出院结算,经过核算,老人在医院治疗期间,共花费了35162.13元,个人承担20944.59元。“城乡居民报销比例不是60%吗?”肖先生不知道报销单上钱是如何核算出来的。窦林和告诉肖先生,根据2015年1月1日发布的《德州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参保居民因无责任方造成的意外伤害,政策内的住院医疗费用,起付线以上部分按30%报销,转外地治疗的按规定办理转院手续,治疗终结后,回参保地报销。“程老太太股骨颈骨折属意外伤害,所以报销比例是30%,而并非是60%,但老人享受大病补偿的权利,也就是二次报销,所以报销金额可达治疗总金额的41%。”窦林和说。
整容不在医保范围
并不是所有医疗都能报销
病历
主人公:小美家庭住址:德城区年龄:22岁治疗项目:割双眼皮“我要找工作了,可是眼睛太小总觉得不自信。”今年刚刚大学毕业的小美想在假期改变一下自己,让自己变得更漂亮。“安全是第一位的,另外,我给孩子入的有城乡居民医保,还能报一部分。”带着这个想法,小美在妈妈的带领下来到医院进行咨询。整形科的医生告诉小美和她的妈妈,双眼皮成形术属于整形美容外科手术,这种属于非疾病治疗项目类,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是不予以支付费用的。
同样是手术,为什么不予以报销呢?窦林和主任称:“各类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及生理缺陷的检查治疗的医药费用以及个人使用矫形、健美器具的费用都是不给报销的。”根据规定,属于先天缺陷方面的,比如近视眼激光手术、割双眼皮这类的,都属于整容,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
虽然医院不予以报销,但小美的妈妈还是决定带孩子从医院做双眼皮成形术,“毕竟医院里更安全。”
来源:德州新闻网
时间:2015-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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