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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调整城镇医保大病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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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健全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医疗保障支付水平,减轻参保人医疗费用负担,日前,南昌市政府下发《关于调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明年1月1日起,南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6万元调整为10万元、大病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20万元调整为32万元。
  大病医保年度支付限额

  城镇职工:最高支付限额升至32万

  大病医疗保险待遇标准如何?据介绍,南昌参保职工发生的超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的,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含门诊特殊慢性病)的医疗费用,由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按照90%的比例支付,将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20万元调整为32万元。

  城镇居民:最高支付限额上调至17.5万

  而参保居民发生的超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的,符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含门诊特殊慢性病)的医疗费用由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按照90%的比例支付,将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8万元调整为17.5万元。

  大病医保支付范围

  超出三大目录范围医疗费用不予支付

  记者了解到,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执行《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目录》,超出三大目录范围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发生的医疗费用,大病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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