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人社部等相关部委正探索研究实行职工退休人员
医保缴费参保政策,同时健全
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
根据现行规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制度的初衷,是社会医疗保险要体现互助共济。退休职工一般患病较多,而退休后收入低医疗负担较重,考虑到退休人员在以前的工作期间,已经为社会做出了贡献因而不需缴费。同时,这一设计也可以均衡企业负担,为企业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
不过,在人口老龄化和医疗费用上涨导致的基金压力影响下,政策或将面临调整。
“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中,享受待遇人群相对增多而缴费人群相对减少的现象,被称为‘系统老龄化’现象。”浙江大学[微博]保险研究所所长何文炯表示,我国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医疗开支快速增加,年轻人口呈现下降趋势,医保基金缴纳者变少,都将导致整个资金池流入明显下降而支出大幅增加。同时,由于退休人员不缴费,我国城镇职工医保不是完全的现收现付制,而是存在部分权益积累。随着退休人口数量的快速增长,其累积权益支取要以非常高的速度增加。
与此同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问题长期存在,从1991年到2013年,我国人均医疗费用的年均增长率为17.49%,医保基金支付压力不断增加。
尽管目前城镇职工医保基金收支实现平衡并有结余,但从变化的趋势看,未来基金形势不容乐观。有统计数据称,从2013年的情况来看,全国有225个统筹地区的城镇职工医保资金出现收不抵支,占全国城镇职工统筹地区的32%,其中22个统筹地区将历年累计结余全部花完。社科院发布的《“十三五”中国社会保障发展思路与政策建议》也显示,从长远看职工医保基金潜伏着严重的支付危机,在制度要件不变的假定下,全国多数地区的职工医保基金将在2020年前后出现基金缺口。
为应对这一问题,专家认为,职工医保制度改革和政策设计都必须充分注意到人口老龄化的影响,医保的筹资机制和待遇机制应当进一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