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医保缴费政策酝酿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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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退休人员医保缴费政策酝酿调整,有专家认为,从目前情况看这一改革方向面临较大障碍,规范现有的最低缴费年限成为更现实的改革方向。。
“从缴费看,目前医保还是定额缴费,下一步应当根据收入水平和医疗费用变化建立合理缴费机制。”中央财经大学教授褚福灵表示,应当对职工退休人员医保缴费参保政策进行深入研究,但要注意的是,职工在职期间的医保缴费属于权益积累,如果未来职工在退休后继续缴费,则应适当调低医保费率。
“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终生缴费的,缴费水平比较低,加上各级财政补贴,每年缴费不过几百块钱。相比之下,职工医保缴费可能高达每年数千元,但两个制度的保障水平却没有如此大的差异。”褚福灵补充道。
也有专家提出,职工退休人员医保缴费最大的改革红利将在于统筹层次的提高,医保转移接续的问题将迎刃而解。但同时需注意的是,退休职工不缴费在《
社会保险法》中有规定,法律障碍的解决需要时间。
因此,上述专家认为,规范现有的最低缴费年限成为更现实的改革方向:“从各地现有政策来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差距很大,从5年到35年都有,建议采取统一并适当延长缴费年限的做法,实现每个人的缴费义务公平化。这样既可以保证基金的可持续性,又不至于引起太大的震荡。”
事实上,这一做法在地方已有实践。2014年1月1日起实施的《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通过10年过渡,到2024年退休职员累计缴费年限达到25年及本市实际缴费年限达15年的,退休后可免费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退休时缴费年限不足的,应继续缴费至划定的年限。
何文炯也认为,虽然许多地方考虑到了职工医保基金筹资的需要和参保人之间的公平性,已经设置了最低缴费年限的相关规定,但由于对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理解有所差异,各地确定方法不同,关于最低缴费年限的具体政策也不同,尤其是在最低缴费年限长短、最低缴费年限认定、未满最低缴费年限而需要补缴保费的政策方面存在差异,导致一些矛盾和问题的产生,建议“十三五”时期尽早制定出台具体可操作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