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里医保个人账户的钱不能自己想怎么用就怎么用。近日有媒体报道,浙江省患有高血压的邹某,让女儿用丈夫老周的社保卡合计报销自己的医药费11376.64元,结果母女俩目前皆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刑,并处罚金。
由于很多人在生活中都用过家人的社保卡去买药甚至看病,这例冒用社保卡案在互联网上迅速引起广泛关注,“以后还能不能随心所欲地刷社保卡了?”“那社保卡使用中有哪些行为属于违规呢?”记者就此深入采访。
占用医保“统筹基金”构成违法
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湛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构成。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全部划入个人账户,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总额分为两部分,25%划入个人账户,75%用于建立统筹基金。在职职工和从业人员的个人帐户,由个人全部缴费额、在单位缴费中划入的资金和本账户利息构成;退休人员的个人账户,由单位缴费中划入的资金和本账户利息构成。”“个人账户的医疗保险金专款用于门诊医疗和住院医疗中需自付的费用。”“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在扣除划入个人账户部分后,余额划入统筹基金。统筹基金专款用于住院医疗费用。”“个人帐户和统筹基金分别核算,不得互相挤占。”
“简言之,一部分是个人医保账户里的钱,另一部分是单位为个人缴纳到医保统筹基金里的钱。个人账户里的钱算自己的钱,但医保统筹基金属于全体参保人员,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挪用。”该负责人说,本案中,邹某通过公共医保统筹基金给自己报销了总计上万元的药物开支,已经构成“骗保”行为,“这样判决并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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