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于保险期间届满时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保险合同不再接受续保:
(1)保险公司调整费率,但客户不接受续保时的新费率标准;
(2)被保险人续保时年满81周岁。
问: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是否可以保障?
答: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发生的疾病,无论治疗时间与生效之日是否间隔超过等待期,我们都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不同疾病的等待期如下:
(1)因腺样体肥大、疝气、扁桃腺的疾病或女性生殖器官的疾病需要住院治疗或特殊门诊治疗的,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为等待期;
(2)被保险人因其他疾病需要住院治疗或特殊门诊治疗的,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为等待期;
(3)续保或者因意外伤害进行治疗的无等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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