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续保客户,安康医疗有连续投保的约定,若客户在投保时选择了自动续保方式,每一保险期间届满之前,若我们未收到客户不再继续投保的书面通知,经我们审核同意并按续保时对应的费率收取保险费。
问:平安安康住院费用医疗保险是否可以在全国范围内销售?
答:2014年6月1日起,产品销售地区包括:宁夏本部、贵州本部、广西本部、山西本部、四川本部、河北本部所辖网点,青岛、福建、苏州机构全部网点。产品拟增加销售地区如下:北京、上海、天津、深圳、东莞、佛山、苏州7家机构的全部网点,广州、沈阳、南京、杭州4家二级机构本部下辖所有网点,产品在新增区域的上市时间以正式通知为准。
从2014年7月1日起,重庆、河南北、河南南、甘肃、陕西、湖北、云南、湖南、吉林、大连、济南等机构的业务员可作为投保人购买安康医疗。
问:如果客户投保时选择自动续保,某一保单年度末累积赔付59万,向我们申请续保并获得同意后的新一保单年度,保障额度是多少?
答:对于上述情况,如果在客户续保的新一保单年度,赔付上限为1万。即,客户投保安康医疗后累积赔付达到60万时保单效力终止。如果需再购买该产品,需要重新进行核保。
问:客户如已购买我们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是否还可购买安康住院费用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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