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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开辟“众筹”互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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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互助医疗保险以“众筹”谋市“相互保险”其实并不是新事物,它已成为当今保险市场上最主要的形式之一。
   京交会国际医疗健康服务板块重头戏之一的“互联网+相互保险暨医疗金融服务峰会”由中国医师协会主办、慈铭体检集团等单位支持。会议以“互联网+相互保险,拥抱健康”为主题,来自医疗健康、金融保险、互联网领域专家学者及相关行业及金融投资机构的代表围绕相互保险在中国的投资机遇以及未来将走向何方等问题进行了探讨。会上启动了中国医师总社和中国相互保险50人论坛筹备,开启互联网+保险+医疗结合的新模式——互助医疗保险
 
  中国医师协会秘书处主任王淑萍介绍,这是配合国家未来医改方向,推进建立广泛的医疗与保险合作。
 
  据了解,相互保险是指具有相同风险保障需求的投保人,在平等自愿、民主管理的基础上,以互相帮助、共摊风险为目的,为自己办理保险的保险活动。相对于传统保险,相互保险对于国人来讲还很陌生,然而相互保险在美国、法国等欧美发达国家以及我们的邻国日本都已经拥有百余年悠久的发展历史及较为成熟的运营模式和运作体系。从中世纪起,在欧美国家就出现了一些成型的互助协会;19世纪工业革命爆发以后,相互保险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逐渐成为各国主要职业人群不可或缺的安全保障手段;20世纪末期,相互保险迎来了发展的巅峰时期。根据相关数据显示,2013年在美国、日本、德国、英国和法国全球五大保险市场中,相互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平均占到42%,日本相互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甚至达到3/4以上。根据国际相互合作保险组织联盟(ICMIF)统计,2014年全球相互保险保费收入高达1.3万亿美元,占整个全球保险市场的27.1%,覆盖人群9.2亿人。相互保险组织总资产达到8.1万亿美元,雇员超过110万人。
 
  值得关注的是,国家政策已经出现利好倾向。2014年8月,保险业“新国十条”明确提出“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合作保险”,正式将互助保险的发展提上议程;2015年2月,中国保监会印发了《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为相互保险的设立、运行提供了法规依据,扫除了相互保险的法规障碍,至此,相互保险的发展正式获得了“正统”身份;2015年9月,保监会启动三家相互保险组织的审批,据悉结果即将于近日分晓。

  相互保险遇上“互联网+”
 
  随着保监会《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和《相互保险组织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陆续出台,相互保险的政策红利逐步放开,借助“互联网+”的时代背景,业界掀起了一波筹办“互联网+”相互保险公司的热潮,相互保险逐渐进入公众的视野,引起更多人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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