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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社保局:"累计缴费满25年"是更优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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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5月4日开始征求意见的《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修订稿)》第13条规定,参保人“累计缴费年限满25年退休方可停止缴费并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市民质疑规定不合理称“缴费到老死”

  这一规定首次将退休医保待遇与缴费年限挂钩,颠覆了过去不管缴费多长时间,退休时均可不用自己缴费而享受医保待遇的规定。也就是说,以前退休人员退休后由基本养老金每月代为缴交的医保缴费将由个人承担。其中,“2017年及以后办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的人员,本市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累计缴费年限满25年”的规定,将退休时不缴费享受医保待遇的缴费年限扩展至25年,一时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

  不少市民认为这一规定不合理,有市民表示:“25年时间太长了,现在大部分人是25岁左右开始交医保的,如果要累计25年的话最快也要缴到50岁,但事实上,现在社会竞争压力大,有几个人能保证自己工作时间不间断,缴费时间不间断?这样一来退休后我还得继续缴费啊?”更有网友笑称,缴费25年,“出来工作晚的要缴费缴到老死了”。记者了解到,由于反映意见的市民太多,深圳市法制办征求意见的网站几乎被挤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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