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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对社保缴费进行了调整,看看你要缴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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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今天从永嘉公务网获悉,根据有关规定,永嘉县对2016年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失业保险缴费标准、工伤保险费缴费标准、生育保险缴费标准进行了调整,以上缴费标准从2016年7月1日起执行。现在公布如下:
  (一)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缴费标准。按月缴费基数2590元的5.5%缴纳,换算为绝对额缴费标准每人每月为142.45元。

  (二)医疗保险救助缴费标准。调整为按每人每月5元缴纳。

  (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缴费标准。每人每月按缴费基数2590元的5%(其中单位3%,个人为2%)缴纳,换算为绝对额缴费标准每人每月为129.50元(其中单位为77.70元,职工个人为51.80元)。

  (四)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标准。按缴费基数4310元的7.5%(其中单位5.5%,个人为2%)缴纳,换算为绝对额缴费标准每人每月为323.25元(其中单位为237.05元,个人为86.20元)。

  (五)大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按每人每年40元缴纳(其中单位为28元,个人为12元)。

  三、失业保险缴费标准

  每人每月按月缴费基数2590元的1.5%(其中单位为1.0%,个人为0.5%)缴纳失业保险费,换算为绝对额缴费标准每人每月为38.85元(其中单位为25.90元,个人为12.95元)。

  四、工伤保险费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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