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安康市卫计局公布今年以来安康市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落实情况。截至9月底,全市新农合大病保险共补偿3608人次,支付大病补偿金2652.64万元,人均补偿7352.11元。今后,安康市卫计局将采取多种方式提升新农合大病保险的保障水平,提升新农合大病保险参与率。
9个月全市新农合大病保险
共补偿3608人次
从补偿人数来看,补偿金额小于5000元的补偿2102人次,共支付大病补偿金451.07万元,人均补偿2145.91元;补偿金额5000至1万的补偿849人次,共支付大病补偿金596.17万元,人均补偿7022.03元;补偿金额大于1万的补偿657人次,共支付大病补偿金1605.4万元,人均补偿24435.31元。
安康市卫生计生局副局长吕康富在会上表示,根据目前落实情况来看,全市参合患者住院医疗费用在新农合基本补助的基础上平均提高了13.03%,个人剩余合规费用平均报销比例达到60.5%,达到国家相关规定不低于50%的目标。
同时,吕康富也表示,由于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刚起步,存在保障水平与参合患者就医需求还有较大差距、分经办人员及患者对大病保险政策还不熟悉等问题。下一步他们将就大病保险精算指导、保障水平等方面进行改进。
每人每年参合费用为25元
不再另行缴费
吕康富介绍,2016年,新农合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为参合人员每人每年25元,从各县区新农合基金中统筹,参合个人不再另行缴费。全市筹集的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实行“专户专账、封闭运转”的财务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