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一式两张)
《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表五)(一式三张)
3、基数差额补缴咨询I33(6633)7199
一、上一年差额补缴
对帐单下发后,参保单位自查存在未足额缴费的,单位应在9月30日前到社保中心大厅办理上一年基数差的补缴业务,填写表格、补缴业务时间同补缴业务。
二、当年差额补缴
基数申报后,已形成月报有缴后,参保单位查出未按工资总额申报造成缴费基数有误的,参保单位应书面写出基数申报差错和补缴申请,在社保中心大厅办理当年基数差的补缴,填写表格、补缴业务办理时间同补缴业务。
3.补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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