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补缴金额必须在补缴月全额缴纳。
4.补缴时间及缴款方式:
补缴金额以托收形式缴纳的,应在每月5日至12日期间办理。
补缴金额以支票形式缴纳的,应在每月5日至15日期间办理。
补缴金额以现金形式缴纳的,应在每月5日至18日下午3点前办理。
5.经办流程:单位网上取号后携带所填报表及相关资料到一层服务大厅收缴部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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