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情况下,福建规定医院可以和药品生产企业谈判确定药品采购价格,差价归己。这种做法并不新鲜,药品联合带量限价采购的根基就在“差价归己”。
福建新规的重点在于,调整未被完全报销的20%的药品的报销比例。
上述医保办负责人告诉记者,剩下的20%里,有10%的药品原本就未进入报销范围,也就意味着患者的负担没有变化。
主要的影响发生在医保不能完全报销的10%的药品中。按照福建新规,这些药品的报销比例从0到90%不等。福建新规对部分药品拉高自付比例,引导患者做出用药选择。
这个机制被福建医保办概括为“以医保支付结算价为杠杆,促使‘药、价、保’联动。”
争议颇多:或将逼退原研药?
新政影响最大的是部分原研药。上述医药行业咨询师梳理发现,部分专利后原研药相比同剂型、同通用名的仿制药,医保结算价格只高1.5倍,与过去的报销比例有较大差距。
有医改专家认为,在全国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结束之前,这样的定价对原研药并不公平。
上述医药行业咨询师分析,降低原研药报销比例势必导致原研药市场萎缩。如果药企想要继续占有市场,就必须在价格上让步。但在福建的价格让步又会影响其在全国的价格体系,最终会导致其退出福建市场。
“有些药在中国的价格比在国外高出许多,但我们的人均收入不及这些国家”,上述福建医改办负责人表示,部分原研药在国内的定价过高,有必要迫使其降低价格。
此外,这位负责人也表示,尚未收到原研药企业的抗议,也未听说哪家企业提出要退出福建。
上述医改专家批评医保确定药品结算价格是行政一刀切,有违市场规律。也有一种担心认为,在全国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结束之前,迫使患者使用一致性尚未获认的低价仿制药会带来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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