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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职工辞职后将如何续缴社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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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北京职工辞职后想继续参加社会保险该如何缴纳相关费用呢?根据相关规定,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可携带相关资料如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等,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或职介中心办理个人委托存档手续,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相关证件如下: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 地税登记证;

  (4) 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5) 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6) 驻汉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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