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和封存入管
你好,我在10月22日为我司于9月30日离职的员工办理补缴2010。5-2010。9的公积金。我于今日上午在系统中为她和另外一位同事办理封存入管手续,系统提示我“账号为:107******205在本月已存在变更记录,请先在预处理业务管理中做相应处理!”另一位同事已封存入管。请问我接下来应该如何操作。
另外我今天发表一个名为“补缴和封存入管顺序”的帖子,与之前发布的一个相同,运用搜查没有查找到,且在“我的话题”中没有体现不知是何种原因。
答:可能是您之前已经为其操作过封存入管业务,所以系统才会有此提示,建议您查看“预处理业务管理”中的“变更管理”,查看之前是否已经为其操作过相关业务。如是,那么可以直接点击该职工姓名,再点击上面的“报表”~“打印当月人员信息”,查看里面是否是2位的信息,之后再带好这2位职工的退工单复印件,去单位开户建行所在区的公积金区、县管理部办理封存入管手续即可。如果还是不行,您可以在我们的工作时间拨打62441200进行咨询;或者您也可以通过短消息将您的联系方式告知,我会与您联系。
根据您的用户名搜索,您在今天并未发表过您所说的帖子,只是在10月20日查询到1个与您所说标题一致的帖子,请查看:http://bbs.shgjj.com/viewthread....ghlight=%2Bsnow1214
离职后,离开上海,如何提取公积金?
我想咨询一下,我现在从上海的公司离职了,要到外地工作,我想把我公积金帐户里的钱提取出来,应该如何操作?需要哪些材料?谢谢解答
答:您好,如果你是外省市户藉且和上海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可以凭户藉证明原件(如户口本等)、身份证原件、离职证明(如退工单等)、公积金提取证明和提取申请表(由现公积金关系所属单位开具,如果公积金关系已转到封存办,可就近到各区、县公积金管理部开具),至上海各区的建行支行公积金专柜办理销户提取,(销户提取后职工如再回上海工作的话,重新开设个人公积金帐户会比较麻烦,请您慎重选择销户提取)。如您请人代办,除须带以上材料外,还须带好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关系证明(如直系血亲提供关系证明、配偶提供结婚证、无关系则提供公证过的委托书)。
建行地址:http://cms.shgjj.com/gjjcms/html.do/446.html#21
各区、县公积金管理部:http://cms.shgjj.com/gjjcms/html.do/446.html#10
若您是上海户口的员工则不能提取公积金,只能办理封存手续,等您以后回上海工作可以继续沿用这个账号缴纳。
关于公积金贷款买第二套房子拉人均的问题
请问~我有一套房子112平米,里面有我和我老公,我儿子和我婆婆的户口。现在我想再购买一套房子。按照公积金买第二套房要求,人均不能超过33平米,按照我家四个人人均只有28平米,没有超过33平米,但是中介公司说我婆婆不能算在内拉人均的,只能算我和我老公和我儿子,人均就有37。33平米了,请问是否这样算呢?到底应该怎么算呢?
答:您好,根据沪公积金(2010)57号规定:对于购买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认定,以借款人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在房管部门登记信息反映实际仅持有一套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依据。
具体的认定需要到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认定且提供的有效资料相结合,由于每个公积金贷款申请者的具体情况不同,最终贷款额度将以实际当面核对借款人的规定资料的贷款办理窗口的结果为准。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